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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柞水检察院:扫黑除恶勇于举报 打造柞水群众新名片

    信息发布者:ZTL1194580
    2018-12-22 23:53:51   转载

 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在县委、县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,柞水检察院坚持扫黑除恶工作“主动进攻、打早打小、露头就打、除恶务尽”的方针,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着力提高了打击能力和办案水平,及时发现打掉黑恶势力,化解社会矛盾纠纷,有力地推动“打黑除恶”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。

    为尽快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一股扫黑除恶斗争高潮,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,形成全社会“人人喊打”“人人敢打”的强大声势,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线索,望广大群众遇到这些人、这些事儿,勇敢报警,打造“柞水群众”扫黑除恶新名片。

    (一)威胁政治安全,特别是制度安全、政权安全,以及向政权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。

    (二)把持基层政权,操纵破坏基层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,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。

    (三)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称霸一方、横行乡里,欺压残害百姓的“村霸”黑恶势力。

    (四)在征地、租地、拆迁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;在房地产开发、工程建设等领域,雇请和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垄断市场,破坏生产、抢占工地、暴力拆迁、强行收取“地盘费”“管理费”“保护费”的黑恶势力。

    (五)在街头、火车站、城中村、城乡结合部等人群密集区域及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拉帮结派、打架斗殴、强拿硬要、称霸一方和插手民间纠纷,充当“地下执法队”的黑恶势力。

    (六)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,在歌厅、舞厅、洗浴、发廊、棋牌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及高档住宅小区开设赌场、容留和强迫妇女卖淫及涉毒等黑恶势力。

    (七)以“套路贷”“校园贷”“裸贷”等形式非法高利放贷,采取故意伤害、非法拘禁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,涉及非法集资传销、合同诈骗及插手经济纠纷的“讨债公司”“地下出警队”“职业医闹”等黑恶势力。

    (八)煽动村民闹事闹访缠访、组织策划群体性,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,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、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。

   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注意发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,及时向公安机关、检察机关举报!如有举报线索经查属实者,对提供重要线索抓获或者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群众,司法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,并严格保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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